少先队江西省工作委员会文件
赣少发〔2015〕11号
关于深入开展“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第七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按照省委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发挥少先队组织关爱留守儿童群体的独特作用,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起,长期开展
二、活动主题
手拉手,心连心,共成长
三、活动内容
重点组织城镇学校的少年儿童与结对的乡村学校的留守儿童结成“手拉手”小伙伴,交流学习和生活情况,交流愿望梦想,增进城乡少年儿童间的了解、感情和友谊。
1.“手拉手”找朋友
由设区市少工委统筹,按照《“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要求,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提倡就近就便、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城镇学校少先队大队与乡村学校少先队大队结对名单。原则上乡村学校少先队大队应分配在不同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组织“手拉手”城镇学校的少年儿童与乡村学校的留守儿童结成“手拉手”小伙伴。
2.“手拉手”交朋友
(1)写一封交友信。组织结对小伙伴互相写一封“手拉手交友信”,介绍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表达对“手拉手”小伙伴的关心和祝福。在逐渐熟悉后,鼓励结对小伙伴经常通信,讲述自己身边发生的有意义有意思的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小伙伴通过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在线交流或视频通话。
(2)共读一本书。组织结对的少年儿童,为自己的“手拉手”小伙伴寄送或介绍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籍,并用书信交流自己的读书心得。结对的少年儿童收到书籍或来信后,开展“共读一本书”活动,向远方的小伙伴回信交流自己的读书心得。
(3)同做一件事。组织结对小伙伴在手拉手中,一起商量讨论、共同约定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如分别在当地做一件好事、参加一次公益活动,共同就一个主题写一篇作文、画一幅画、写一首童谣,分别向自己学校的红领巾广播站投一篇关于“手拉手”活动的稿件等。
(4)学一种新本领。组织结对小伙伴相互介绍自己拿手的一项小才艺、小本事、小技能,促进相互间的学习,取长补短。如,城市的少年儿童可以向农村留守儿童学习一项生活的实用技能,农村留守儿童可以向城市的少年儿童学习一项小才艺。
(5)实现一个微心愿。组织结对小伙伴在生活、学习、娱乐、体育活动、安全自护、心理健康、权益保护等方面,以文字、照片、儿童画、漫画、微视频等形式相互表达自己美好的微心愿,并在辅导员的指导下,通过自身努力,帮助对方实现。
3.“手拉手”看朋友
少先队组织要利用寒暑假或其他节假日、每年至少1次组织少年儿童就近就便看望手拉手小伙伴,共同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体验生活。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按照要求统筹做好结对工作并于12月28日前以电子版的方式将《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城乡少先队组织结对表》(附件2)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2.请各设区市少工委指导有关县(市、区)少工委,根据学校结对情况,组织动员接对学校少先队组织,主动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活动中要尊重少年儿童的愿望,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体现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的特点。同时,支持结对学校根据相互需求,开展力所能及的互助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学校为乡村学校协调援建少先队队室、少先队鼓号队和红领巾广播站。
3.各设区市少工委要注意发现基层开展活动的好经验,总结提炼和推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交流。
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请及时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李绍强
联系电话:0791—88910816
电子邮箱:jxsnb0601@163.com
附件:1.“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名额分配表
2.“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城乡少先队组织结对表
江西省少工委
2015年12月22日
江西省少工委
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印发
附件1
“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名额分配表
类别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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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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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学校
|
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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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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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
|
6
|
6
|
景德镇市
|
2
|
2
|
萍乡市
|
2
|
2
|
新余市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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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
|
2
|
2
|
赣州市
|
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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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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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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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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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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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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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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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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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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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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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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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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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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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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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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